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歪酷博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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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wifter @ 2008-03-15 23:49

 如果经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是否必须和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?如果不订立,是否应按照给予工作年限给予双倍赔偿?

分析:

A,单位想续订固定期限,员工同意固定期限,则固定期限;

B,单位想续订固定期限,员工不同意再续订,则不续订;(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)

C,单位想续订固定期限,员工想续订无固定期限,则无固定期限。(如果单位不签,则构成48条规定的,违法终止劳动合同,则应按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。这样可能迫使单位选择不续订劳动合同。)

D,单位想终止,但员工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,则单位必须订无固定期限。如果单位不签,则构成48条规定的,违法终止劳动合同,则应按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。)

E,单位想终止,员工想固定期限,则终止;(没有员工会在单位想终止时,要求单位续订一个固定合同的。因为还不如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合同,这样的话,单位不同意,则须支付赔偿金。反正以后提前一个月通知即可走人)

F,单位想终止,员工也想终止,则终止。(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)

G,单位想订无固定期限,员工想终止.(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)

H,单位想订无固定期限,员工想固定.(须达成一致,续订或不一致,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)

I,单位想订无固定期限,员工想无固定期限.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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